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鲟龙科技”)日前再度递表港交所,冲击港股“鱼子酱第一股”,公司此前曾三闯A股失败。
据招股书,鲟龙科技是全球最大的鱼子酱企业。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公司自2015年以来连续11年实现鱼子酱销量全球第一名。2021年至2025年,公司鱼子酱销量持续占据全球市场的30%以上,于2025年达致36.1%,超过全球第二大企业的四倍以上。
历经20余年发展,鲟龙科技构建了覆盖鲟鱼育种与养殖、鱼子酱加工、销售及品牌营销于一体的鲟鱼和鱼子酱价值链。公司创立了国际鱼子酱品牌“KALUGA QUEEN(卡露伽)”。
招股书显示,鲟龙科技2023年至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分别实现营收5.77亿元、6.69亿元、7.69亿元;年内溢利分别为2.73亿元、3.24亿元、3.65亿元。其中券商配资开户鱼子酱产品收入分别占总营收的90.6%、91.8%、90.8%,鲟鱼制品收入分别占总营收的8.2%、7.7%、8.5%。

鲟龙科技业务主要集中于海外市场,数据显示,公司各期来自海外销售收入分别占各期总营收的76.7%、80.1%、83.8%。这意味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持续的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保护措施、出口管制以及经济或贸易制裁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

此前鲟龙科技曾三度试图在A股上市,但均以失败告终。
资料显示,于2011年10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于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首次尝试”)。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阅,公司上市申请未获批准,主要由于被关注到若干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当时总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
2014年9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第二次创业板上市申请(“第二次尝试”),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8年1月对公司第二次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审阅。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公司第二次创业板上市申请未获批准,主要由于对海外销售、存货水平及当时股权架构的关注。
2022年12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第三次申请。自提交上市申请以来,公司并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受理通知,也未收到深交所或中国证监会就公司上市申请程序的任何意见或反馈。
在前次递表港交所后,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去年12月曾要求鲟龙科技补充材料。
其中,要求鲟龙科技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二级保护鲟鱼”以及水产苗种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其合规性,并说明不涉及外资准入相关领域的明确依据;同时,要求公司说明此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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